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用工性质问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用工性质问题

实践中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况并不少见,此种情况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否还属于劳动关系存有争议。 第一种观点认为双方之间系劳务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即以养老保

2025-06-13 12:06

房屋买受人能否排除成立在先的抵押权人的强制执行?
房屋买受人能否排除成立在先的抵押权人的强制执行?

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房屋买受人购买存在抵押的预售商品房,抵押权人申请强制执行该房屋时,房屋买受人能否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排除法院对房屋的强制执行?司法实践中

2025-06-05 12:26

保证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保证期间的适用问题
保证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保证期间的适用问题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在保证合同法律关系中,保证期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规则。《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担保合同无效后,担保人的赔偿责任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并未对保证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主张赔偿责任是否依然适用保证期间作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对此也存在不同观点。   

2025-06-04 15:33

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或盖章的法律后果
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或盖章的法律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可知,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债务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或盖章的,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那么对于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或盖章,是否也应当视为重新确

2025-06-03 15:38

涉及保证人的两个期间及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涉及保证人的两个期间及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涉及保证人的两个期间   实践中,债权人往往更在意债务人的主债务履行问题,却忽视了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需注意的期间问题:  第一个是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债权人只有在保证期间内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了权利,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期间

2025-05-30 16:43

主合同无效致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
主合同无效致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

担保制度是保证债务人履行义务、保障债权人权利得以实现的重要手段,实践中债权人往往依据主合同及担保合同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可知,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

2025-05-28 15:10